湖北墙体广告发布 看见10岁男童在路旁边游玩,男人陈某将他拽上电动车予以劫持,向男童爸爸妈妈敲诈6万元。男童趁着陈某外出,咬开绳子逃脱。昨悉,
汉阳区法院一审以劫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
40岁的陈某是通山县来汉务工人员。今年2月8日下午2时许,
湖北墙体广告发布陈某骑电动车在
汉阳四台南路一餐馆邻近,见10岁的军军(化名)独安闲路旁边玩,便上前搭讪,趁机一把将军军拉上车,将他挟制至四台工业园一处待拆迁的空房内,绑缚了手脚。
陈某拿起军军的手机,联系上其爸爸妈妈
湖北墙体广告发布,让他们拿6万元赎人。军军的爸爸妈妈当即报警。
机敏的军军发现,陈某隔段时刻便出去望风,每次10分钟左右。当晚6时许,陈某再次出去后,军军当即咬开绳子跑回家了。3月9日下午,
公安机关在四台工业园三路将陈某捕获,并从其棉絮夹层中搜出军军的手机。
法院审理以为,陈某以敲诈财物为意图劫持未成年人
湖北墙体广告发布,其行动已构成劫持罪,劫持孩童应从重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