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坐落江阳区邻玉街道蛋沟的一个体碎石场
公司收到一份22680元的环保罚单,这是
泸州市本年开出的第一例“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江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碎石场排出的水取样(江阳区环保局供图)
江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碎石场排出的水取样(江阳区环保局供图)
四川墙体广告价格 今 年4月,邻玉蛋沟碎石场因废水外排形成环境污染,被
大众告发。江阳区环保局查询发现,该碎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淘洗砂石的废水排入邻近用于农业 灌溉的溪沟,形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经过取样监测,发现该
公司外排废水中悬浮物SS超支61倍。江阳区环保局随即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议 书。15日后,江阳区环保局复查该碎石场
公司废水排放状况,悬浮物仍超支7.4倍。
随后,江阳区环保局依法对这一碎石场
公司施行按日接连处分22680元,同时再次责令
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此案是
泸州市本年首例适用“按日计罚”的案子。
据江阳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照新环保法规则,
公司事业单位和别的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收到罚款处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依照原处分数额按日接连处分。
“‘按日计罚’对
公司排污等行为威慑力较大”,据介绍,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后,只需
公司违法排污不合格,违法一天就罚一天,上不封顶,以此催促
公司认真治理,合格排放。自上一年以来,江阳区环保局现已施行“按日计罚”处分2起,累计处分金额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