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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境违法被环保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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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04:03 相关案例:

  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宜春讯 记者朱振雄报道:从环保部于3月29日对外发布了2016年1月由公开渠道反映的32起环境案件处置状况中得悉。其中,江西省案件数量到达17件,且均集中在樟树市。对此,樟树市环保局表示,省环保厅去年曾经派人停止了调查和整改,涉事企业已全部整改终了。
  被环保部通报的樟树市17起案件触及的企业触及化工、能源、香料、医药和建材等行业,其中有9家化工企业;主要问题包括超标排放废水、污水处置 设备长期未维修、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危废物品未及时转移处置处置、台账不标准等情形。对此,樟树市环保局表示,上述案件均是环保部去年11月接大众告发 后立案并转给江西省办理的。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了行政罚款、责令停产整改、拘留等手腕,涉事企业共收到89.76万元的罚单。
  其中,江西省环保厅对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樟树盐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置厂超标排放废水违法问题拟处分35.0595万元,对逃避监管排污处10万元罚款,责令矫正违法行为;樟树市公安机关对厂长戴某等相关义务人施行行政拘留7天。
  另外一家触及刑事义务的企业是樟树市科海化工有限公司。经认定,该公司应用槽罐车偷排废水,危废未及时转移处置处置,台账不标准,雨污分流不彻底。为此,樟树市政府已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对涉嫌环境立功的企业担任人顾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此外,江西隆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司太立科技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水分别被罚款17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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