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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大江网)
宜春讯 记者朱振雄报道:从环保部于3月29日对外发布了2016年1月由公开渠道反映的32起环境案件处置状况中得悉。其中,
江西省案件数量到达17件,且均集中在樟树市。对此,樟树市环保局表示,省环保厅去年曾经派人停止了调查和整改,涉事企业已全部整改终了。
被环保部通报的樟树市17起案件触及的企业触及
化工、能源、香料、医药和
建材等行业,其中有9家
化工企业;主要问题包括超标排放废水、污水处置 设备长期未维修、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危废物品未及时转移处置处置、台账不标准等情形。对此,樟树市环保局表示,上述案件均是环保部去年11月接
大众告发 后立案并转给
江西省办理的。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了行政罚款、责令停产整改、拘留等手腕,涉事企业共收到89.76万元的罚单。
其中,
江西省环保厅对
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樟树盐
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置厂超标排放废水违法问题拟处分35.0595万元,对逃避监管排污处10万元罚款,责令矫正违法行为;樟树市
公安机关对厂长戴某等相关义务人施行行政拘留7天。
另外一家触及刑事义务的企业是樟树市科海
化工有限
公司。经认定,该
公司应用槽罐车偷排废水,危废未及时转移处置处置,台账不标准,雨污分流不彻底。为此,樟树市政府已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对涉嫌环境立功的企业担任人顾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此外,
江西隆源
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和
江西司太立科技有限
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水分别被罚款17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