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
墙体广告 近来,郢中镇基地城区一古街道旁的一栋古建筑房补葺时,从大门门槛下翻出一块明代万历年间的青石碑。碑长1.8米,宽0.8米,厚0.13米。
因为古石碑刻有文字的一面朝地上,故未受损,平坦润滑如初,尤其是碑上的刻字,似刚刻上通常,笔划矛头毕现,尽显书法雕刻之美。这块石碑是当年一位知府上任之初向城隍立的誓词碑,此碑应立在城隍庙内(此庙毁弃多年,旧址为现钟祥市兰台中学东南约200米私宅处)。据邻近白叟讲,此碑原立在钟祥古城墙小东门处的
墙壁间,不知何时被私家建房用作了大门的基石。
此碑具有必定的政治、文化、前史、艺术价值。仅从政治层面讲,关于研讨古代的官吏办理、束缚机制等方面有较好的研讨价值。市民吁请相关部门妥善保护此碑。
附碑铭
告城隍文
皇明万历八年,岁次庚辰闰四月,已亥朔月八日。
丙午年,承天府知府刘禹谟,敢昭告于本府城隍之神曰:夫一邦民命明系之,郡守幽属之城隍,是城隍与郡守共保此邦之民,以期辑宁者也!郡守之人不得其人,城隍宁恝然乎我!
太祖高皇帝亲制祝文,庶官蒞任之日宣告城隍,以警觉人心,但恐为庶官者或口是而心违,或慎始怠终视。
圣制为虚文矣,谟不才,谬守茲土,敢与城隍誓:以期坚乃心,自茲以往,如有不顺民意,不念民穷喜怒,恣意惩罚,网中取民脂膏,充己谿壑,城隍攫取鉴而益之!疢,轻则罢官削爵,重则身逝家亡。如矢志爱民,不替宦成,望城隍默相,以匡其弗。逮若为民御灾捍患,又城隍责也,守亦期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