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立“四好
乡村路”。请求每个县级单位新创立管养示范
乡镇不少于1个,依照县道不低于4%、
乡村道不低于1.5%的规范创立文化示范路。二是树立养护资金常态化保证机制。请求各区县(市)在本级财政内逐年增加养护资金投入,确保预防性养护和小修资金投入不低于省级专项资金的50%。三是增强机构建立。落实经费确保
乡镇管理机构有效运转。依托
乡镇管理机构整合乡、村资源,逐渐进步乡、村道常养率,进步乡、村道养护效果。四是完善管养体制,落实义务主体。依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形式进一步落实
乡村公路管养义务。五是推进
大众性养护体系建立。全面推行
乡村公路简易养护手册,构建
乡村公路的路况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初期病坏处治机制。重点指导示范
乡镇展开该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六是标准养护管理,落实养护巡查制度,优化考核。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与管养考核结果挂钩,请求各区县(市)制定年度考核结果与
乡镇养护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措施。七是增强
乡村公路维护力度,着力提升
乡村公路路域环境。树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公路维护队伍。在乡、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宽、限高设备,重点遏制超规范通行等损坏
乡村公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