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墙体广告 6月14日4时50分,仙桃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仙桃市星星木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房发作火灾。接到报警后,中队疾速出动4辆消防车及24名官兵到场胜利施行处置。 火灾发作后,消防大队疾速对火灾缘由展开调查。经调查,火灾缘由系该公司担任平安消费的肖某明知李某未获得资历证,现场也未采取相应消防平安措施,仍布置李某到锅炉房停止操作,招致李某在锅炉房操作时违背规则运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对此,仙桃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则,对肖某行政处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则,对李某行政处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此次处分是大队在展开夏季消防检查以来的一项严重战果,可以在社会单位中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从而全面进步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认识,落实消防平安主体义务,不时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