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策划 妇人李某因一碗炒粉导致的胶葛,对女同事张某怀恨在心,驾驭面包车欲撞死张某,后因张某拼命抵挡未果。昨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判刑3年,缓刑5年。
案发前,李某、张某同在一家小饭馆就餐,张某端走一碗炒粉,而李某以为这碗炒粉是她先订的。两人为此发生胶葛,李某对张某怀恨在心。
2015年9月10日下午2时许,李某驾驭一辆面包车行至黄陂一小区门口等待,欲开车将在该小区寓居的张某撞死。当晚6时许,当张某骑电动车回到该小区时,李某驾车突然从后方将张某撞倒,并欲继续驾车撞死张某。因电动车将李某所驾车辆挡住,李某下车欲将张某拖到面包车后边倒车碾死,张某死死拉住路旁边栏杆进行抵挡。在拉扯过程中,李某对张某进行殴伤,并扬言要撞死张某与其玉石俱焚,被接警赶到现场的差人当场抓获。
经判定,伤者张某右肘部及左足背见多处软组织伤害、头部外伤,属轻微伤。经
武汉市精神病
医院司法判定所判定:凶手李某的体现契合偏执性人格障碍,评定为约束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李某的家族赔偿张某经济损失4000元,并获得张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