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设计 离婚后男人刘某发现其10岁的女儿不是自个亲生,遂状告前妻吴某,索要女儿的抚育费和精力损失费15万元。昨从江夏人民法院得悉,法院判处吴某补偿刘某女儿抚育费2.3万元,精力抚慰金1万元,其女变更由前妻吴某抚育成人。
2005年5月,江夏男人刘某和吴某挂号成婚,当年9月,吴某便生孩子一女小刘。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刘某因犯事在监狱服刑。2012年10月,刘某刑满释放后得知吴某与别人好了,便协议与她离婚,约好女儿小刘由刘某抚育。
抚育时期,刘某开端置疑女儿不是自个亲生,2014年8月,刘某带着小刘到北京做亲子判定。经判定中心判定,他公然不是小刘的亲生爸爸。刘某所以申述请求女儿小刘变更由吴某抚育;由吴某补偿小刘自出生至今的抚育费10万元并补偿精力损失费5万元。
吴某辩称,刘某从女儿出生到2010年很少带小孩,都是吴某妈妈带的,2010年刘某刑满释放后是妈妈协助带孩子的。2005年吴某和刘某成婚之前现已怀孕,“我现已跟刘某说过,这个孩子不是刘某的,想把孩子做掉,刘某不同意我这么做,我才生的小刘,刘某很明白这个事。”吴某必定地说道。但刘某对这些说法表示了否定。
吴某同意小刘由她抚育,但刘某请求补偿精力损失费和返还抚育费,她表示现在无力承担。
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定:小刘由吴某抚育至独立日子时止,吴某向刘某补偿2005年9月至2015年3月间抚育费23435.08元和精力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