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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年前,上林女子蓝某群由于没到法定成婚年龄,为了嫁给蓝某,她便拿着姐姐蓝某爱的身份证等证件顺畅挂号成婚。后来,姐妹俩爽性“交换”身份,等到蓝某爱要 成婚时,她就用小妹的证件去挂号。谁知9年后,因豪情不合,蓝某群的老公蓝某提出离婚,两人却因挂号信息有误遭遇离婚难。蓝某没办法,只好向法院申述民政 局,请求撤销两人的《成婚证》。9月6日,记者从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该案通过
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二审法院终究断定该婚姻挂号做法不合法,撤销了蓝 某与蓝某群的《成婚证》。
荒唐
小妹19岁要嫁人
借姐姐身份证挂号
2007年,上林女孩蓝某群刚满19岁,坠入爱河的她,迫不及待要和男友蓝某成婚。但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女人的法定婚龄必须要20岁,怎么办呢?这时,蓝某群想到了个“好主意”,能够借用比她年长两岁的姐姐蓝某爱的“身份”去挂号。
2007年9月25日,蓝某群拿着蓝某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与蓝某到某县民政局处处理成婚挂号,蓝某群在《申请成婚挂号声明书》以及《成婚挂号检查处理表》中的签名均为“蓝某爱”。某县民政局当天核发了《成婚证》。
等到过几年轮到蓝某爱要成婚时,她竟也爽性“将错就错”,用小妹的身份证去挂号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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