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墙体广告 “小区地下车库以5万元一个进行出售,请问这么合法吗?”近来,有网友在
荆门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有关地下车库售卖的合法性。
据该网友介绍,他地点的某小区划有地上车位和地下车库,长期以来他都准时交纳停车费,但当他想将车停到地下车库时却遭到了物业的阻挠,理由是地下车库的车位只能以5万元一个进行采购后才干运用。对此,该网友表明不解,并期望得到有关部分的回答。
记者就此事联系市房管局物业效劳管理科,其有关负责人表明,该小区开发
公司出售地下车库的做法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则,“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轿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经过出售、附赠或许租借等方法约好”。
还有自今年10月1日起开端施行的《
湖北省物业效劳和管理条例》规则,“物业区域内依照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断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造单位的 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经过出售、附赠或许租借等方法约好,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自己。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后对外租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一年。”因而开发
公司出售地下车库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