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土专家”17年调解矛盾上千起人们都知道,遇到法律问题找律师。可是在
农村,“律师”则往往是
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他们有个特别的名字——人民调解员。大到刑事案件,小到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人民调解员都参与调解,他们就像村里的“律师”。
在市中区凌家镇,人民调解员刘果福就是当地甚至
内江政法系统的名人。他从一名法律门外汉转变为了当地颇受尊重的“法律土专家”,人们有矛盾、起纠纷都来找他“摆平”——
入行17年
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
9月28日上午,记者在凌家镇司法所见到这位人民调解员时,他正带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在凌家镇司法所的会议室里,来自市中区凌家镇、
朝阳镇、永安镇、伏龙镇四个
乡镇的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这里集中学习,按照惯例,每月一次。
课堂上,他给社区矫正人员讲解法律知识,播放法制节目,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如今,身为司法所所长的刘果福承担的工作,除了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刑释人员安置保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还包括配合当地派出所进行巡逻、参与政府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
每年春节、3月法制宣传月、“6·26”禁毒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等,刘果福都要走上街头,结合普法和政府中心工作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既是宣传,也是学习,通过宣传提高了自己用法的能力,调解纠纷、排危处突、安置帮教等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做到了‘事事有法可依,件件用法说话’。”刘果福说。
采访过程中,刘果福电话不断,一会儿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向他咨询法律问题,一会儿是其他司法所同行的咨询,一会儿是村民打电话请求调解纠纷。
因为经验丰富,法律法规知识充足,他在当地及周边
乡镇都具有较高威望,不少其他司法人员解决不了的事件,都得他出面调解。
上午的无数个来电中,就包含了
朝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请刘果福去帮忙调解纠纷。因此,他下午还得前往
朝阳镇。
从1999年进入司法行政领域以来,刘果福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调处交通、意外、工伤、医患等死亡赔偿纠纷40余起,化解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10余起,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