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
墙体广告 “在市住建委窗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要跑6个单位,盖9个章;到市安监局窗口办理安全许可证,需要找某科长协商;办理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则出现了与规划选址审批互为前置的问题。”上月,一场“电视问政”,让政务服务窗口不能“一站式”服务的问题暴露了出来。近日,记者就问政中曝光的问题走访了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等单位和部门。
“问政结束后,我局连夜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诚恳地接受市纪委的处理,同时立行立改,加强了窗口人员教育,规范其言行举止,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民。并全面梳理全局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当日办理的当日办结,不能当日办结的,在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减少30%审批时间。还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布相关办理人员的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他们将以此次电视问政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开展服务企业群众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整改类似问题。
市住建委则针对问政中反映的问题下发了“一站式”服务提速增效的通知。“以前是企业‘自己跑’,现在改为我们主动上门服务。”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凡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现在一律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统一受理,窗口受理后即刻向委属的相关单位下达预验收任务派遣单,预验收由质监站牵头,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参与,集中提出书面整改验收意见。集中踏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具体时间由质监站与建设方商量后确定,无需企业东奔西跑一一盖章。
针对建设项目申报立项与规划选址审批互为前置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在发改部门批准或核准前需要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仅限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根据发改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此类项目在发改部门实行的是“审批制”或“核准制”。其中,“审批制”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或限制类项目。
而互为前置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市发改委与市城乡规划局相互沟通后形成一致意见——对备案类项目,先由市发改委进行备案,再由市城乡规划局进行项目规划选址(不需核发选址意见书);对审批类或核准类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先由市发改委进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由投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批准意见),再由市城乡规划局进行项目选址,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最终由市发改委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批复;对核准类但不属于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先由市发改委进行核准批复,根据需要市城乡规划局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出具规划意见,但不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