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
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已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
襄阳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军介绍,这是
襄阳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批实体性法规,也是
襄阳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公布施行,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法治
襄阳建设翻开新的历史篇章。
此次新获批的两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聚焦“一城一水”的保护。《
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立足城墙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划定保护范围、确立保护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推动解决现存突出问题,通过法治手段为
襄阳城墙“防险加固”;《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依法从严强化流域治理,明确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实施重点保护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