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墙体广告 2月12日,在宜春火车站站前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扔在地上,被石头砸烂。交警正在周围检查车辆情况,车主却现已拂袖而去。
当天中午11时许,一名青年男人因骑摩托车未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经交警对摩托车车牌(赣C6L364)进行查询,发现该车现已达到作废期限,不能再上路行进了。在交警要检查证件时,男人声称驾驶证和行进证都没有带,经交警再三劝说,男人才牵强赞同供给自个的身份证号码,通过查询男人执有C1、D驾照。这时男人问交警会不会扣车,交警答复这种情况一定要扣车。所以男人激动起来了,他说:“你们不将车还给我是吧!车子我不要了,你们也别想要!”所以他在路旁边找来一块大石头,开端使劲地砸车,他将车上能砸烂的部分悉数砸了个遍,最终总算发泄完怒火,拂袖而去,并回绝在交警出示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男人走后,交警对该摩托车进一步查询,发现该车运用的车牌赣C6L364为套牌,因驾驶员自己现已离开,交警部门已将其交通违法行为录入上网。执勤交警表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人运用别的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对记12分,罚款2000至5000元的处分。
据交警介绍,该男人姓易,所驾驶的为一辆蓝色两轮摩托车,摩托车所运用套牌车牌号为赣C6L364。交警提醒该男人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分,在处分完该交通违法之前,该男人的驾驶证将不能年审,意味着男人的C照也不能运用了,如果开车上路被交警部门抄获,将被暂扣驾驶证,意味着男人今后连小车也不能开了。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