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墙体广告 2017年3月12日,在樟树药都路福成派出所左近路段,发作一同交通事故。一小车因对向车辆远光灯映照“眩目”,致小车撞上路边居民院墙而倾翻,形成车辆、居民院墙受损坏,所幸人员无事。
当晚20时10分许,樟树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樟树辖区药都路福成派出所左近路段发作一同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朱雪琴同志疾速出警,抵达现场后,只见到一辆牌照为赣C?85***的银色SUV“四脚朝天”躺在道路旁,车顶严重变形、车身多处凹陷和刮痕,左近居民的院墙也被撞坏了一大半,墙砖散落一地,驾驶员则呆呆的站在车旁,显得非常烦恼。就此民警,立刻上前讯问驾驶员,有未受伤,能否需求叫救护车,驾驶员只说本人无大碍。于是,办案民警立马开端分工作业,一边对现场停止勘查、拍照取证,一边就事故缘由与驾驶员展开问询。民警思索到此处路段为忽然变窄的事故多发路段,且加上刚下过雨,路面湿滑,被车辆撞坏的院墙砖块散落在道路上,为避免二次事故发作,民警入手对事故现场停止了清算,摆设置了反光圆锥筒停止警示、提示,并连夜叫来吊车将事故车辆停止了吊离,消弭了交通平安隐患,很快道路恢复了通行。
后经查讯问,驾驶人员熊**,樟树人。当晚,熊**驾驶小车沿药市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福成派出所左近路段时,遇对面驶来一辆开着氙气大灯的车子,熊**顿时感到眼前一片雪白,看不分明任何东西。当他反响过来时,熊**看到前方道路忽然变窄,赶紧往左打方向避让,但由于间隔太近,已是来不及了,后撞上前方居民院墙,失控而倾翻。
目前,此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伐查处置之中。
樟树交警提示:广阔驾驶员同志,夜间会车时一定要运用远、近灯光交替,如遇到强光晃眼能够在会车前较远的间隔闪烁大灯表示,提示对方切换灯光,以防止相似的交通事故再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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