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墙体广告 明知是来路不明的赃物,寄售行老板却佯装不知,低价收买后加价卖出,其商行俨然成为小偷的销赃窝点。4月12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杜山派出所经过潜心运营,胜利抓获涉嫌销赃违法嫌疑人曹某。
办案民警引见,曹某是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某寄售行老板,专营金银手饰的典当。去年11月,店里来了两名年轻男子,请求当一块黄金吊牌。两人宣称吊牌是本人买的,发票曾经掉了。
曹某隐约感到有些“蹊跷”,但没有表示异议,在复印两人的身份证后,以400元低价收下了吊牌。后来,两人屡次到店里典当黄金、铂金饰品,却不曾赎回。每次买卖时,曹某没办理任何手续,也未做任何注销。
警方查明,双方一共买卖四次,曹某以2700元收得两个黄金戒指、两对黄金耳环、一块黄金吊牌和一条铂金项链,随后加价卖给了一名武汉男子。
前不久,这两名典当金饰的年轻人落入法网,交代了流窜鄂州多个乡镇,连续施行偷盗数十次的立功事实,曹某的寄售行也被供作销赃点。
面对找上门的民警,曹某坦言本人被“猪油蒙了心”:初次买卖时,只是有些疑心,但次数多了,能觉得到这些黄金饰品是“赃物”,可贪廉价的心态最终让他选择了“装傻”。
目前,曹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正在清查赃物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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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典当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则, 典当行在收当时,必需查验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资料,不得收当赃物或来源不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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