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征求意见稿)》不只清晰了请求破产条件,还推出了用以躲避歹意逃债行为的一系列准则规划。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再一次走在全国前列,开启了我国个人破产准则的先河。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也是我国拟出台的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在完善现行破产准则,健全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方面具有重大含义。
《征求意见稿》分为十三章,包括总则、请求与受理、办理人、债款人产业、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款、债款申报、债款人会议、重整、宽和、破产清算、简易程序、法令责任和附则,合计一百五十七条。
其中内容亮点颇多,包括规矩独自或许共同对债款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款的债款人,可请求对债款人进行破产清算,设定可豁免清偿的产业规模,规矩3年的免责调查期约束破产人的消费行为和职业资格等。
针对遭到社会广泛重视的歹意逃债问题,相关法令界人士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明,根据深圳相对完善的各项准则和较通明的个人产业、债款系统,债款人在深圳较难完成歹意隐秘收入和搬运产业行为,想经过个人破产来躲避债款的本钱较高。但在全国规模内这方面的挑战依然存在,如需完全堵住歹意逃债漏洞还得从准则上进行系统性规划,如考虑树立新的法令规矩,从严检查个人买卖、口头合同、赠与行为等。
接连参保满3年的深圳居民可请求破产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矩,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与深圳社会稳妥接连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的,可按照该法令进行破产清算或许宽和。债款人契合前款规矩景象,但未来有可预期收入的,可按照该法令进行破产重整。
此外,债款人亦可请求债款人破产。《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矩,当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时,独自或许共同对债款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款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对债款人进行破产清算。
能够发现,此次个人破产法令中规矩的个人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重整两个程序。破产清算即对破产人的破产产业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用于偿还债款。
破产重整则是指不对债款人产业进行立即清算,而在法院掌管下由债款人与债款人达成协议,拟定重整方案,规矩债款人在3年内按必定方法全部或部分偿清债款,每次清偿距离不得超越三个月,一起债款人能够持续经营其事务。
《征求意见稿》赋予了债款人程序选择权,即债款人既能够请求发动破产清算程序,也能够请求发动重整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对债款人的破产清算请求后、宣告破产前,债款人也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若针对同一债款人呈现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两种请求时,法院优先受理重整请求。《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矩,债款人请求债款人破产清算,债款人请求重整,人民法院认为契合重整条件的,应当受理重整请求。
破产人合理生活费用可豁免清偿
个人破产法令对债款人产业规模亦作出具体规矩。《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清晰,破产请求受理时归于债款人的全部产业,为债款人产业。债款人自破产请求受理后至取得裁决免责前取得的产业,也应当用于清偿债款。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清晰了豁免产业规模,债款人按照该法令第四十六条规矩能够保存的产业为豁免产业,除豁免产业外的破产产业均用于清偿债款。
《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规矩下列产业归于豁免产业:
(一)债款人及其所抚养人生活、医疗、学习的必需品和合理生活费用;
(二)为职业发展需要必须保存的物品或许合理费用;
(三)对债款人有特别纪念含义的物品;
(四)勋章或许其他表彰荣誉物品;
(五)没有现金价值的人身稳妥;
(六)专归于债款人的人身危害赔偿金、社会稳妥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七)按照其他法令、法规或许根据公序良俗不该当用于清偿债款的产业。
一起,出于公正考虑,《征求意见稿》对豁免产业规模亦做了反向约束,清晰上述规矩产业中,价值较大、不用于清偿债款显着违背公正原则的,不认定为豁免产业。
宣告破产三年后可请求革除剩下债款
破产免责是破产准则的一项主要功能。个人破产法令规矩,免责调查期满,也便是人民法院宣告债款人破产之日起三年后,破产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革除剩下债款。一起,《征求意见稿》也对不能革除的债款和破产人不能免责的景象作出了清晰规矩。
《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三十六条规矩下列债款不得革除,但债款人自愿抛弃的除外:
(一)故意或许重大过失侵略别人身体权或许生命权发生的危害赔偿金;
(二)歹意侵权行为发生的产业危害赔偿金;
(三)根据法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抚养费等;
(四)根据雇佣关系发生的酬劳请求权和预付金返还请求权;
(五)破产人知悉而未记载于债款清册的债款,但债款人明知破产宣告景象的除外;
(六)学生教育贷款;
(七)罚款、罚金和没收产业;
(八)债款人所欠税款;
(九)依法不得革除的其他债款。
《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三十七条规矩破产人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革除剩下债款:
(一)藏匿、伪造、变造、销毁触及产业情况的账簿、凭证、文书类及其他物件;
(二)虚拟债款或许提供虚伪的债款清册;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款人会议或许回绝实行阐明责任、作虚伪阐明;
(四)以不正当手段阻碍办理人实行职务;
(五)藏匿、搬运、损坏、不当处置或许其他不当削减产业价值;
(六)对单个没有产业担保的债款提供产业担保或许对单个未到期的债款提前清偿;
(七)因奢华消费、赌博等行为而承当重大债款或许使产业显着削减;
(八)以显着不公正的条件负担债款;
(九)八年内取得过破产清算免责,或许四年内取得过重整或许宽和免责;
(十)依法不得革除的其他景象。
此外,免责调查期内,破产人需严格恪守消费行为和从业制止约束。《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三十五条规矩,在破产程序中和免责调查期内,破产人应当恪守人民法院按照该法令作出的约束债款人相关行为的决议。违背该决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决议延伸免责调查期,但延伸期限不超越两年。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矩,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革除债款人剩下债款的裁决之日止,债款人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铺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二)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四)新建、扩建、装饰房屋;
(五)旅游;
(六)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七)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工作;
(八)付出高额保费购买稳妥理产业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矩,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革除债款人剩下债款的裁决之日止,债款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办理人员职务,不得从事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从事的职业。
怎么防止债款人歹意逃债?
与财务系统相对完备的企业法人不同,一些自然人并不通明的财务情况使得个人产业的申报更简单存在“猫腻”,怎么防止债款人经过瞒报、不报乃至搬运产业的方法来歹意躲避债款也成为了此次个人破产法令出台进程中遭到社会广泛重视的问题之一。
对此,与《征求意见稿》一同发布的《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征求意见稿)〉的阐明》表明拟经过一系列准则规划来防止歹意逃债:
一是对于具有破产诈骗行为的债款人,不允许其适用破产免责规矩,一起还要追究其法令责任。《征求意见稿》规矩了不予革除的债款、不予免责的行为、延伸免责调查期、撤销免责等准则,以完成防范和惩戒破产诈骗行为的意图。
二是严格约束革除债款的条件,即只要债款人如实申报产业,遵从诚实信誉原则,自动移交产业并合作处置,实行应尽责任、恪守相关行为约束决议,才能依法取得剩下债款革除。
三是将革除债款人债款宽和除对其相关行为约束的节点设定为免责调查期届满而非破产宣告时,且设置了相对较长的免责调查期。
四是规矩债款人经过个人破产取得债款免责利益的一起,将面临破产失权的约束, 遭到消费、职业资格、收入分配等诸多方面的相关行为约束。个人破产的相关信息会及时推送公共信誉信息系统,有关单位、个人能够依法查询使用。
五是树立鼓舞清偿准则保障债款人权益,即在免责调查期内,债款人自动清偿剩下债款并到达必定份额的,能够提前结束免责调查期,免除相关行为约束。
律师:深圳准则系统较完善,歹意逃债本钱高
对此,佛山市破产办理人协会监事杨科律师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明,因为深圳具有较为完善的准则系统,个人的产业和债款相对通明,因此债款人歹意隐秘收入和搬运产业不太简单,想经过个人破产来躲避债款的本钱较高,较难完成。而这也是我国个人破产准则在深圳首先面世的原因之一。
一起,杨科认为,即便深圳个人破产法令适用规模内的债款人的个人产业、债款系统在深圳准则监管下相对比较通明,但债款人买卖的目标、亲属和朋友等并不必定受深圳的监管系统办理。并且与企业法人不同,个人没有完好财务账簿,其现金资产和债款的搬运比较荫蔽。比如,个人现金借款和口头合同在法令上是遭到认可的,如果债款人与债款人勾结,就可能虚拟债款,还可能经过深圳之外的法院来确认债款。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办理人和深圳法院在实际实行进程中就很难查明并准确认定债款人的产业和债款。
对此,杨科认为,“这些问题非深圳一城能够解决,需要对全国准则进行系统性规划,如未来考虑树立新的法令规矩从严检查个人买卖、口头合同及赠与行为,规矩个人薪金及劳务收入不允许大额现金交付,规矩非特别情况个人不允许提取大额现金等。这样或可在必定程度上堵住搬运现金产业,虚拟债款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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