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陈述书送审稿大众参加公告》(以下简称“陈述书”),因触及环保引发广泛重视。
相关行政处罚决议书指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在陈述书公示过程中,未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也未根据相关合同监督代建单位实行相关职责,对陈述书存在根底材料显着不实、内容虚伪等严峻质量问题负有职责。决议依法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广东省深圳航道业务中心作为代理建设单位,在陈述书公示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好充沛实行职责,未对公示陈述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陈述书存在根底材料显着不实、内容虚伪等严峻质量问题负有主要职责。决议依法对广东省深圳航道业务中心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此外,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陈述书多处呈现“湛江”等字样,部分抄袭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陈述书》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存在根底材料显着不实、内容虚伪等严峻质量问题。依法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处以罚款人民币320万元,单位失期记分15分。依法禁止该陈述书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某五年内从事环境影响陈述书、环境影响陈述表编制工作,失期记分20分。广东深圳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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