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公路交通纪律管理方法,推动全国各地卫生城市建立工作中,荆门市派出所公安交警大队决策于今年6月21日起,开启中心城区三处交通出行技术性电子警察机器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对公路交通技术性监控系统设定地址公示以下:
1、宁波象山四路中区。
2、宁波象山四路与金虾路交界处。
3、凤池路。
增加的公路交通技术性监控系统,将对之上道路机动车辆违章停车等交通出行违纪行为执行摄录,请众多机动车驾驶人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安全性相关法律法规,文明行为驾驶,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
荆门市派出所公安交警大队
今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