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二月中下旬,租房子住在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社区某住宅小区的林某,平常值夜班,大白天在家里歇息,但每日都会听见小区域内有些人吹奏乐器,导致其没法入睡。
历经观查和鉴别,林某猜疑是正对面楼幢的居民江某家里有些人在训练传统乐器,遂数次用手弹弓向江某个窗子、生活阳台枪击弹球,用意劝阻并开展对付,导致江某个生活阳台及多方面窗户玻璃损坏。
为避免 被弹球打伤,江某及亲人购买了头盔等安全防护物件,并在阳台改装了安全防护网、监控摄像头。林某发觉后,仍未终止损害个人行为,仍不断向江某个开展枪击,直到今年12月3日被公安部门抓捕。
经评定,受害人江某家里毁坏的夹层玻璃使用价值rmb55元。案发后,被告林某亲属赔付受害人江某rmb20000元并获得原谅。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林某在将近六个月的時间里随意毁损他财物,比较严重危害别人日常生活,情节恶劣,公诉行政机关控告的罪行创立,遂以寻衅滋事被判被告林某刑期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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