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辆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娥的丈夫因严重颅脑损伤成为植物人生存状态,并于2011年去世。本应得到3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肇事者仅支付了21000元便销声匿迹,只留下为丈夫治病欠下的沉重债务。
在检察院的多方努力下,帮张某娥申请了司法救助。今年3月,2万元司法救助金获得批准,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救助款送到张某娥手上。
进入常态化防疫阶段,司法救助对象生活情况怎么样,还有哪些困难,牵挂着黄梅县检察院干警的心,该院结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逐一对2015年以来办理救助过的救助对象进行现场、视频、电话回访,详细了解他们生活情况。
近年来,黄梅县检察院在依法依规办案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5件,共计申请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帮助困难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解决了生活实际困难,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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