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确立,由省安全委员会承担我省生产安全集中整治三年行動领导干部工作中,并创立省生产安全集中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中推动组,由有关省领导干部出任小组长。
依据工作规范,工作中推动组工作职责包含安排部署、具体指导融洽和检查督促三年行動,明确提出我省生产安全和三年行動的重特大现行政策和对策;按时科学研究处理三年行動工作上的重大问题;催促下属政府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制订工作中考评和科级干部党员干部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融洽推进生产安全治理整顿、系统软件整治和环境整治,以最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健全和贯彻落实“从源头上清除安全隐患”的义务传动链条、规章制度成效、管理条例、关键工程项目和工作方案。
据了解,工作中推动组公司办公室建在省应急厅。为确保工作中推动组高效率、井然有序运作,已创建工作中会议、工作专班、联络人、剖析通告、媒体曝光、举报奖励、巡视考评、提醒谈话责任追究等八项规章制度,统筹兼顾推动三年行動相应措施落地落实。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