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开展中的阶段性问题,为增强对留守未成年人的维护,
浙江拟对现行的《
浙江省未成年人维护条例》停止修正。
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杭举行第二次全领会议,会上《关于修正〈
浙江省未成年人维护条例〉的决议(草案)》提交审议。《
浙江省未成年人维护条例(修正)》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中央性法规项目。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30日,全省共有
乡村留守儿童11.18万人。近年来,虽然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展开留守儿童关爱效劳工作,对促进留守儿童安康生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省依然存在外出务工父母监护义务缺失,基层社区管理效劳不到位,关爱效劳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经过中央立法增强留守儿童关爱维护显得非常迫切。
家庭亲情和父母关爱具有不可替代性,家庭监护是保证儿童安康生长的根底,需求对家庭监护主体义务停止强化。省人大内司委担任人表示,此次修正单独增设了“留守未成年人维护”一章作为第五章,对家庭监护主体义务、政府和部门职责、基层组织职责、社会力气参与和相关维护机制分别作了明白规则。
草案规则,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寓居生活。明白父母因故不能实行监护义务的,外出务工前,要将拜托监护状况等相关信息告知就读学校或村(居)委会;外出务工后,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坚持联络,经常见面。
此外,草案拟增加惩罚性措施,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不实行监护职责超越6个月,或可依法撤销监护人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