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说白了,就是指电力网公司没法立即供电系统到终端产品用户,需由别的行为主体转供的个人行为。据统计,各地各部门已向254家转供电行为主体送到了《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书》,保证 转供电行为主体熟识电费现行政策,贯彻执行转好供电系统阶段收费标准状况和现行政策的公示制度,提升现行政策实行的清晰度。
除此之外,各地各部门增加转供电行为主体违反规定抬价难题的依法查处幅度,对全省商业综合体、办公楼、产业园、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等转供电行为主体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查验,查验转供电客户电费是不是降至文件目录电费、转供电企业是不是退回不科学收费标准等,催促转供电行为主体提升价钱自我约束,保证 减价政策利好立即全额传输至终端产品用户。
鄂州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一旦发觉转供电行为主体违反规定抬价难题,人民群众可根据12315、95598 服务电话开展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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