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档要求,融合咸宁市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状况,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会精神科学研究,明确2021年度咸宁市企业对员工公积金每个月存缴额限制为2297元,低限为180元。
另外,咸宁市充分考虑为加速城区人口数量集聚、扩张城镇人口经营规模、提升经营环境、适度缓解公司压力等要素,新市民以及他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存缴低限能够实行一百元存缴规范。
咸宁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责任人提示:全省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依照员工自己上本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量按实计算、申请、审核,各企业须严格遵守“高度限制保低”现行政策。
除此之外,之上规范实行時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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