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小编从鄂州市鄂城区税局获知,各地各部门近日集结管辖区内机动车辆公司86户,建立了机动车辆公司税收手机微信联系群。
据了解,为深层次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规定,标准机动车辆领域税票应用个人行为,国税总局、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国家公安部协同制订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7月1日起宣布执行。
各地各部门有关责任人详细介绍道,为立即处理实施前期各种难题,保证《办法》运作顺利,各地各部门根据网上传送《致全省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和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一封信》、有关《办法》的现行政策解释及表明等文档,告之开票系统升級等常见问题,协助经营者掌握新方法,搞好发布准备工作。各地各部门仍在微信聊天群内分配业务流程技术骨干24小时值勤,立即解释经营者疑惑,保证服务项目持续点,疑惑随时随地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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