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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私吞”他人6700元 鄂州一男子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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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4日 11: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鄂州墙体广告

5月19日,小编从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局掌握到,近日,各地各部门沼山公安局取得成功查获一起从微信不法盗取他财物的案子,并讨回失窃刷的一部分现钱6700元。

2月12日中午15时10分许,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局沼山公安局收到人民群众警报:一群众因为手机被盗,等补领手机上和手机卡以后,察觉自己的微信帐号根据二维码支付向另一个人的帐户数次转帐,总计转帐6700元。

出警后,优点余启伟领着公安民警高文财、饶磊等根据核查,对此案马上开展审理初核。次日,经请示梁子湖区公安局准许,对此案开展立案调查。经公安民警侦察和判断,取得成功锁住嫌疑人李某(笔名),公安民警们数次上门服务做其亲属等工作中。迫不得已工作压力,5月12日早上,在外面打工赚钱的李某自主到沼山公安局自首。

经审问,李某交待,自身于2月11日早上9时左右,在马路边捡到受害者手机上,一时脑热将手机上带到自身家里,由于登陆密码过度简易,李某试着几回后就得到了屏保和微信付款登陆密码,接着便分12次将该微信上边的6700块钱转到自身微信账户上。

现阶段李某已被被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安局依规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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