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对符合住院或转诊条件的必须收入住院或转诊,对非发热患者由首诊医疗机构安排车辆转诊。按照 就近就医原则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市城区除外)发热门诊负责本区域内发热患者救治。实行就近就医,避免人员不必要流动,首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还要求建立绿色通道。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对于血液透析患者、放化疗等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以及孕产妇和新生儿等特殊群体要切实保障连续的医疗服务。对于择期手术患者,要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患者病情需要确定手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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