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陈东昌,副主任徐永功、冯进花、包正清、苏东曲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陈东昌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北州2021年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全州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召开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并审议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建议日程、主席团会议建议日程、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当选的236名州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依法接受马玉柱辞去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郭守仁辞去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马成才辞去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马元祥辞去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任命吴有义为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闫海光的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郑云霞的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批准任命易均为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雄为祁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辉为刚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措为海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学习了《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开晓青,州人民政府秘书长柳万青,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滑子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杰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