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新下陆金女士反映,她在新下陆紫新路边开了一家五金店,因左近路段没有划停车位,从去年开端就不断停在店门口的马路边。
前不久,她没事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本人的车辆居然有4条违停记载,地点就在店门口。金女士以为本人确实是违章了,但交警应给予告知,这样不告知直接处分,不科学不人性化。
昨日,东楚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上述路段正在紫新路与106国道交汇处,金女士的店间隔路口不到100米,左近路段没有划停车位。
交巡警下陆大队相关担任人表示,《道路交通平安法》有相关规则,马路是车辆通行的中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侵占,马路上没有划停车位的中央均不允许停车,特别是公交站台左近和路口150米范围内,更是严查路段。
下陆交警担任人表示,金女士的违停记载是由电子眼拍摄的,目前
黄石的电子眼系统还不能及时发短信告知车主,假如民警发现了这种状况,会及时告知。金女士假如觉得处分有问题,能够向市交警支队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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