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车辆同一地点4次违停 车主认为交警应告知 交警:可以申诉

车辆同一地点4次违停 车主认为交警应告知 交警:可以申诉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7月29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新下陆金女士反映,她在新下陆紫新路边开了一家五金店,因左近路段没有划停车位,从去年开端就不断停在店门口的马路边。
  前不久,她没事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本人的车辆居然有4条违停记载,地点就在店门口。金女士以为本人确实是违章了,但交警应给予告知,这样不告知直接处分,不科学不人性化。
  昨日,东楚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上述路段正在紫新路与106国道交汇处,金女士的店间隔路口不到100米,左近路段没有划停车位。
  交巡警下陆大队相关担任人表示,《道路交通平安法》有相关规则,马路是车辆通行的中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侵占,马路上没有划停车位的中央均不允许停车,特别是公交站台左近和路口150米范围内,更是严查路段。
  下陆交警担任人表示,金女士的违停记载是由电子眼拍摄的,目前黄石的电子眼系统还不能及时发短信告知车主,假如民警发现了这种状况,会及时告知。金女士假如觉得处分有问题,能够向市交警支队申述。
新美广告公司:http://www.hbxmad.com/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