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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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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7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深圳墙体广告

  广东深圳墙体广告  记者昨日从发改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电动轿车充电效劳费规范,7座及以下电动乘用车充电效劳费上限规范为每千瓦时1元(不含电费,下同),电动公交车、出租车上限规范为每千瓦时0.70元。
  为使用报价杠杆促进电动轿车推广应用,我市按电动轿车使用本钱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轿车准则制定充电效劳费。以7座及以下乘用车同走 100公里加汽油与充电费用担负比较,别离按油耗约10升、充电20千瓦时测算,充电效劳费及电费约33.54——38.30 元,较现行油价规范节约约26元,汽油报价走高,电动乘用车较汽油乘用车的省钱效应越显着,反之,汽油报价走低,电动乘用车的省钱效应不显着。
  此外,充换电设备运营公司为用户独自配建充电设备实施专供效劳的,充电效劳费由两边协商断定,但充换电设备运营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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