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某系民和县松树乡人,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其与同村的马某某等8人受李某某的雇佣,前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榆中县等地在李某某承包的工程中务工。经完工结算,李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后,剩余的部分经杜某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杜某某等8人来到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民和县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及时与李某某沟通,得知李某某在民和县人民法院还有数起执行案件正在执行,若简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徒增8名申请人的诉累,且短时间内工资未必能成功讨回。
为了更快更有效帮助农民工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民和县人民检察院转变办案思路,积极组织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最终,在民和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李某某当场向8名申请人履行了拖欠的一半劳务工资,共计1.3万余元。
要不是检察院的帮助,我们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要到工资,真心感谢检察院的干警 8位申请人拿着自己的血汗钱,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据悉,2021年至今,民和县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4件,诉前和解9件,和解后履行金额2.2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中积极促成和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更是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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