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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公安交警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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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03: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衡阳墙体广告

 3月11日9时许,怀化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209国道2847KM处查处三起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典型案例。


俗话说“开汽车是铁包肉,骑摩托车是肉包铁”,因此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务必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很多司机朋友嫌麻烦不愿意戴头盔,虽然它只是一个头部防护用具,但是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它很可能会救你一命!摩托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发生交通事故时人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一旦人的头部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猛烈撞击,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记2分,罚款50元。

怀化交警温馨提示:安全驾驶,从“头”开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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