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建康发展趋势,4月29日,黄石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市公积金核心等六单位协同公布《关于促进黄石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月31日。
《通知》称,选购黄石市市区新创建产品住宅的,给与50%房产契税补助;在其中,选购大冶湖新城区(天津、汪仁地区)首套房新创建产品住宅的,给与100%房产契税补助。
目前首套房盈利性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下降至5.4%。在外地存缴公积金来黄买房的,均享有与鄂州市存缴员工同样的公积金房贷政策。
不仅如此,《通知》激励政府部门平台公司筹资产品住宅楼盘,面对2020年1月1日之后来黄工作中的全日制硕、博硕士研究生市场销售。选购首套房住宅的,可先申购产权年限市场份额的70%,在黄工作中满10年之后,再由政府部门奖赏剩下的产权年限市场份额。
除此之外,黄石市还将正确引导购房者申请办理新创建商住楼预售登记时同歩申请办理转房屋产权备案,全面推进新创建商住楼新项目“拿房即交证”,对推行“拿房即交证”的房地产开发商给予个人信用大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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