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墙体广告价格 发作交通事端后,司机闵女士受伤被送往
医院医治,没有在稳妥合同规定的出险48小时内报稳妥。哪知,之后的修车费花了28万元,在理赔时遭受稳妥
公司拒赔。当事人不服,为此诉至法院。终究,武侯法院驳回了闵女士的诉讼请求。
报险不及时 稳妥
公司拒赔
2014年11月26日晚,闵女士驾驭自个的
汽车行驶至机场路辅道开往三环路方向时,车辆撞上桥墩。闵女士当场受伤,被送往
医院就医,第二天出院。11月30日,闵女士才向稳妥
公司报案,称事端发作时间为11月29日。
事隔一个多月,闵女士于2015年1月5日到交警部门报案,交警断定闵女士承当此次交通事端的悉数职责。过后,闵女士找修车
公司对车辆进行修理,花费了28万元,却在理赔时遭受稳妥
公司拒赔。闵女士随后将稳妥
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稳妥
公司承当这28万元的车辆修理费。
稳妥
公司以为,这次事端发作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晚,闵女士11月30日才向稳妥
公司报案,且报案称事端发作在11月29日,闵女士的拖延报案及虚伪陈说致使本案事端的因素、性质无法查明,依据法令及稳妥合同的约好,稳妥
公司不应当承当稳妥职责。
超48小时报案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法庭查明,闵女士在稳妥
公司处投保了限额61万余元的车辆损失险,本次事端发作在稳妥期限内。两边在合同中清晰约好,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人应当在稳妥事端发作后及时(48小时内)通知稳妥人。闵女士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处签字承认。
武侯法院审理以为,闵女士在投保人声明处的签章,是对稳妥
公司就免责条款已实行提示及清晰阐明责任及现已向闵女士交给稳妥条款的承认。因而,保 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对闵女士具有法令效力。在本案中,闵女士作为具有合法驾驭资格的驾驭员,应当知晓前述责任,其驾驭车辆于2014年11月26日晚发作 交通事端,受伤后被送至
医院医治,11月27日正午便出院回家,于11月30日才向稳妥
公司报案,且谎称稳妥事端发作于11月29日,直至2015年1月 5日才向交警部门报案。其做法存在严重差错,致使交通事端的性质、因素无法查明,稳妥
公司无法断定上述事端是不是归于稳妥职责。法院驳回了闵女士的诉讼请 求。
现在,闵女士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