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告》,现行标准可用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占比75%的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税前加计扣除占比提升至100%。
研发费用加计扣减,是所得税的一种计税基础式特惠方法,公司具体产生研发费用支出金额前提下,再加持一定比例,做为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减金额。近些年,中国不断地加速机器设备器材扣减期限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国家税务总局资料显示,2021年,公司提早享有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税额3333亿人民币,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研发经费、增强了现金流量,提升了公司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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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增加适用自主创新抵扣幅度的通知
为支持高新科技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司设备升级和产品升级,现将相关所得税抵扣现行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新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新购置的机器设备、器材,容许当初一次性全额的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并可在税前工资推行100%加计。
凡是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备高新企业资质的公司,都可可用此项现行政策。公司挑选可用此项现行政策当初不够扣减的,可转结至之后本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指机器设备、器材就是指除房子、房屋建筑之外的固资;所指高新企业的条件及管理条例依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实行。
公司享有此项的政策税收管理事宜按现行税收征管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行标准可用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占比75%的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税前加计扣除占比提升至100%。
公司在2022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测算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减特惠时,四季度研发支出应由公司自由选择按照实际产生数测算,或按全年度所发生的研发支出乘于2022年10月1日后运营月数占其2022年度实体经营月数的比例计算。
公司享有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现行政策各项政策规格及管理,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务〔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64号)等相关资料有关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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