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吉首市第一届旅游发展大会暨第九届吉首市鼓文化展”主题活动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以吉首市第一届旅游发展大会暨第九届吉首市鼓文化节活动场地为核心的附近5公里范围内,对无人飞机、航模飞机等航天器开展暂时性飞行管制。
二、管控期内严禁无人飞机等“低慢小”航天器在管控区域航行;严禁风筝、汽球和高清航拍等情形(本次活动指定高清航拍以外)。特定无人机禁止进到演出舞台、嘉宾席、观众台等群体密集的地方空中拍照。
三、管控期内,请各新闻媒体及航空发烧友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
四、针对违背本通告飞行个人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依法查处;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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