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 人行道上只需有人,是不是机动车就有必要停下,让行人先行?今天,海宁法院审理了一同案子,引发了人们的深思。
事情发生在本年1月31日,贝某来海宁就事,路径海宁市区西山路被本地交警拦下。交警告知贝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则,要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分。
贝某当即表明不同意,并需求查看监控录像。以后,他没在行政处分决议书上签字承认,并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成果复议机关保持原处分。本年4月14日,贝某向海宁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法院判令吊销该处分决议,交警大队揭露赔礼道歉。
昨天上午,交警部门当庭播放了一段监控视频,画面显现一辆银色的轿车由东向西跋涉至斑马线,而行人由南向北横穿斑马线,银色车辆通过时,行人站停,车辆通往后,行人持续往前走,但这段监控视频看不清该车的车牌号码;另一段视频是执法人员从另一个视点拍摄的,显现了这辆车的跋涉进程。
这一处分是不是合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则,贝某和交警在庭上打开争辩,疑问的焦点是:在斑马线上遇到行人,机动车终究该怎样过。
贝某以为,法律规则“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泊车让行。”但视频显现,行人已在躲避车辆,停了下来,“正在”应该是连续的动作,这个行人也不是车辆强逼以后才躲避,所以自个减速通过的做法,一点也没错。
“不能对法条做机械了解。”贝某说,规则机动车让行人先行没错,但条件是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假如行人现已停下自动让车辆先行,车辆能够先行通过。
交警方则以为,法律规则是“泊车让行”,而不是减速让行,当行人在斑马线上时,机动车有必要停下来让行人优先通过,以维护行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庭上,交警还出示了数据:2013年至2014年,全国因未礼让斑马线行人致使交通事故共4907起,共形成1145人逝世,逝世率超过23%。
法官宣告该案将在近期宣判。在庭外,交警方面表明,从2014年至今,海宁对不礼让行人进行处分的至少有上百例,不了解的司机许多,不过通过执法人员的解说,大多数司机都情愿承受处分;而贝某则表明,假如这个案子被驳回,他还会持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