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 去快递公司寄个包裹倒闭发票的功夫,朱女士的车里就多了个不速之客刘某。趁朱女士不备,刘某将其绑缚并强行从朱女士处劫得现金六、七百元。25日上午,浙江台州临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掠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2月22日,朱女士驾车来到物流公司发货,熟门熟路的,车子也就没有上锁。发完货,开完发票,朱女士就开车回家了。谁知途中车子后排俄然冒出一个男人来,用臂膀勒住朱女士的脖子并暗示她停车。这出人意料的行动让朱女士不知所措,并拼命抵挡。此刻刘某告诉她:“你不要抵挡,我由于犯了点事想要跑路,只想弄点钱,不想损伤你。”朱女士听到后当即表明,只需不损伤她,钱可以给。
为了避免朱女士将车开到闹市区,刘某决议自个开车,并用口袋里的音响线将朱女士双手绑缚,用围脖将朱女士双眼遮住。本想开到椒江前所码头,谁知路况不熟的刘某竟然开到了杜桥白石山山顶。而此刻,朱女士也现已将被绑的双手解开。
由于走失,刘某只好求助于朱女士,朱女士见状就与刘某“讨价还价”:只需你不尴尬我,我就帮你指路。
朱女士在钳制下为刘某指路,刘某到了椒江前所后,拿走了朱女士钱包里的一切前刚才离开。惊魂未定的朱女士这才给家人打了电话并报了警。从朱女士那劫了钱后,刘某就回到了老家湖北随州。2014年10月,以为风声已过的刘某回到临海杜桥上班。2015年2月警方接到告发将刘某捕获。
庭审中,刘某对自个的掠夺行动后悔不已。他供述,当天,他遇见老婆与其他男人在房间里,该男人慌张之下从窗户跳了下去,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以为害死人的刘某所以专心想着跑路,刚好看见朱女士的车门未锁,就想从车里的手提包中拿点钱,谁知道朱女士这么快就回来了。情急之下只好先躲在车中,找机会偷钱,不曾想就演变成掠夺了。
法庭审理以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暴力、钳制手法劫取别人资产,其行动已构成掠夺罪。遂作出如上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