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墙体广告 广州市纪委20日通报,2014年至今约一年半时间里,共查办“小官大贪”案子57件,其间,最贪“苍蝇”蚕食近4亿元人民币。
2014年以来,
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办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案子57件,占贪贿案子总数的10.8%。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蔡鹏浩称,
广州也存在“小官大贪”表象,从查办状况剖析,大都“小官”虽级别不高,但权利不小,使用影响控规调整、土地开发、拆迁补偿等职权,经过长期、屡次蚕食方式剥削巨额非法财富,由“小贪”逐渐演变成“大贪”。其间最典型案子莫过于张新华案与黄华辉案。
经查明,原
广州市公营白云农工商联合
公司总经理张新华,在任职期间经过转让国有土地、房产,收纳贿赂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婪约2.85亿元,涉案总金额近4亿元,创下
广州市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被称为“
广州榜首贪”。原市土地开发中心干部黄华辉使用职务之便纳贿8900多万元,大部分赃物是在担任科级职务时收受的。
蔡鹏浩表明,“小官大贪”表象说明贪腐额度与职务凹凸并不一定挂钩,而这种“苍蝇”式的腐败表象往往发生在民众身边,损害更严重、影响更恶劣,有必要严惩。另一方面,“小官大贪”也说明权利不管大小都应该遭到制约和监督,要更多从制度上根除滋生腐败的客观条件和主要因素。
近年
广州在防备“小官大贪”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包含推动廉政危险智能防控;建立
乡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官护照统一办理,强化
乡村廉情预警;展开
乡村“三资”办理职责追查等。此外,
广州还在国企加强在线监管,从制度上和源头上紧缩“小官大贪”的存在空间。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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