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村墙体广告 少算工程骗合同、车行换了新老板就不认账、买面包遭受霸王条款……在2016年“3·15世界花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南昌市花费者协会发布了2015年度花费维权典型事例。
江西乡村墙体广告往后若遇到这些问题,多留个心眼。
签完合同要提价, 花费者不答应
事例:2015年5月31日,花费者周某与
江西省某装修
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不久,装修
公司告知花费者,由于少算漏算了房子施工面积及有些工程项目,请求改变合同金钱。周某不同意,请求停止施工合同,返还装修款。经
南昌市消协调停,装修
公司交还周某工程款。
分析:
江西乡村墙体广告依据《花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花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花费者在采购产品或许承受效劳时,有权取得质量确保、
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回绝经营者的强行交易做法。”本案中,装修
公司未能确保效劳信息实在、明码标价、不虚伪宣传、全部实行合同约好职责。
地砖“货不对板”, 商家替换还要赔钱
江西乡村墙体广告
事例:2015年5月1日,李女士在
南昌市红谷滩康之居的格莱斯地砖专卖店采购了60平方米地砖,7月5日她发现地砖呈现砖面不平并存在瑕疵,遂与商家洽谈请求其按合同实行(现货与店内样品不符)。经协调,商家替换了存在瑕疵的地砖,并抵偿一有些现金。
分析:经营者有确保产品或效劳质量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一款第
江西乡村墙体广告三项“不符合以产品说明、什物样品等方法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担任修理、替换、退货、补偿损失”的规则,本案中地砖存在瑕疵,销售者应当承当修理或许替换的职责。
车行换了新老板, 质量问题还得认账
事例:
南昌某县城的宗女士于2014年11月在某电动车行采购了一辆电动车。2015年7月,电动车内行驶过程中发作蓄电池漏液,电瓶功能减退,宗女士几回因电瓶漏液故障造成车子摞在上班路上。宗女士带着电动车保修卡及购车发票找到车行,请求商家替换新的原装电瓶。商家回绝,称车行现已改变了新的经营者,以前的老板把店转让给了他,现在车行也未署理这个电动车品牌,宗女士应找其时车行的老板交涉。宗女士以为,新店来往事务还是用原车行的手刺,因此应实行“三包”。经协调,商家答应为宗女士实行“三包”效劳。
分析:《花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规则:“花费者在采购、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效劳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因原
公司分立、合并的,能够向改变后承受其权利职责的
公司请求补偿”。为此商家有职责为花费者实行“三包”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