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四类”学法目标
据了解,《制度》确立“四类”学法目标,即是市委市政府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副县级之上领导人员;市属国企领导成员组员;高等学校领导成员组员;各乡、镇(街道社区、管理办)、县(区、经济开发区)委(统战部)各单位、县(区、经济开发区)直各企业副科级之上领导人员。
另外,也明确了学法內容,即宪法学、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察官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规范等关联性內容,并融合分别主抓的工作中或本企业工作中特性、特性,学习培训与做好本职工作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个性化內容。
每一年最少办2次法制专题讲座
《制度》确立通过自学主导,线念书和集中化学紧密结合“三种”学法方法,坚持不懈保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部门常务会开会学法、企业领导成员会开会学法、重特大管理决策前专题讲座学法。中央党校(行政学院)一个月之上的领导人员及国家公务员行为主体班,法制课時间不少于8学时;两月之上的培训机构法制课時间不少于16学时。各个各企业“法制讲座”每一年最少举行2次法制专题讲座。打造出全省领导人员廉洁法纪文化教育实践活动课堂教学。坚持不懈执行“千余名领导人员讲千堂法制课”工程项目,各个党建实职每一年授课法制课不少于2次,别的领导人员说法不少于1次,叙述法制课状况纪录至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制度》还明确了考评方式,将学法、说法、考法、述法相结合。领导人员依照学法內容,联系实际工作中必须制定本人本年度学法明细,并在适度范畴内发布。规定每一年机构领导干部网上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試。创建“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个人述职规章制度。创建新提任领导人员考法规章制度,每个季度集中化机构一次,考试试题为学法明细制订的关联性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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