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墙体广告 胡拂晓、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报道:3月3日,事发后逃跑的超市员工陈某(女)投案自首,照实供述了她3个月内偷盗所工作的超市上万元物品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现年29岁的陈某为新余市人。2014年7月至10月间,陈某在新余市渝水区渝州大桥旁一家小型超市当店员。看到别人到超市购物都是大 笔大笔花钱,而自己每月只能挣到近千元工资,陈某心里极不平衡,久而久之便心存歹念,将罪恶之手伸向超市待售物品。一开端,陈某由于胆怯怕被发现,只偷盗 超市里一些味精、酱油及牙刷之类的小物品,屡次作案后,见无人发现自己的偷盗行为,陈某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开端偷盗超市的高档酒烟、补品等贵重物品。就 这样,短短3个月时间内,陈某屡次以“蚂蚁搬迁”方式,盗走超市商品价值总计1万余元,但其偷盗行径最终被超市管理人员发现。
东窗事发后,陈某一直逃跑在外。 新余市渝水刑侦大队民警抓住在外打工人员年关回乡过年的契机,春节前屡次上门做陈某家族思想工作,劝说陈某投案自首。3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来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照实供述了其偷盗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实。当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