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墙体广告 在饭馆泊车场泊车时与别人车辆发作刮擦,本是一件小事儿,两边却因而大动干戈,男人王某一怒之下将对方打致轻伤。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王某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6月10日,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一饭馆泊车场,余某的朋友与王某等人因车辆冲突发作争持,余某上前帮助,后王某从轿车后备箱中拿出铁 铲追打余某并冲击其头部等部位。经判定,余某损害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当年12月5日,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两边达到刑事宽和协议,王某补偿余某30 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成心伤害别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动已构成成心伤害罪。王某主动投案,归案后照实供述了自个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 节,可从轻处分;王某庭审中自愿认罪,与被害人达到了刑事宽和协议,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体谅,可对其从宽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