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墙体广告 6月30日,本报报导了
南昌房产中介被指以协会文件名义勾通定价,收取高额按揭代办费一事。7月4日,
南昌市物价部门标明,现在想要追究责任,有“较大难度”。
“现在只要两头洽谈好,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
南昌市
房地产业协会一名负责人通知记者,2014年初,“房协”的确下发了《对于
南昌市
房地产生意
公司有关收费项目调整的通知》,当时也的确取消了正本按揭代办费600元/户的收费标准,改为以告贷金额1%的标准共同进行收取。但是,在国家于同年7月出台恳求“
报价铺开”的文件后,
南昌市“房协”就将该通知作废了。此外,该负责人还标明,当时这个文件只是让我们“自律”,没有强制性,如果有中介不遵循,“房协”也没办法。
不过,对于协会发通知共同收费一事,
南昌市物价部门的说法比照明晰:“一定不对。”
7月4日,
南昌报价监督检查局告发中心主任沈波标明,
南昌市物价局的作业主要是依据
江西省定价目录翻开,目录上有的
报价就应该共同实行,没有指定共同的
报价就应该铺开。而且他明晰标明,目录上一定没有共同按揭代办费这一项。“任何协会都不能教导
报价,束缚竞赛。2014年初‘房协’下发有关文件时,物价部门并不知情,如当时知情,一定就会干与。”沈波还直言,如果有此类做法,通常“要么涉嫌
报价独占,要么涉嫌
报价欺诈”。沈波标明,具体的违规内容还在持续查询,至于怎样处理要看查询的状况,但是现在看来很难查询到直接依据。
对于“2014年初究竟是依据啥因素下发了这份有明显教导
报价之嫌的文件”以及“文件下发前按揭代办费600元/户的收费标准依照的又是啥依据”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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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协会负责人则标明,当时他还没来协会,“搞不清楚”。该负责人还反复强调,现在纠结这些东西没用,总归文件现已过期了,没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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